
發(fā)電廠標牌裝設要點
(1)在工作地點、施工設備及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的開關和刀閘把的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若線路上有人工作,則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牌。發(fā)電廠標牌的懸掛或拆除,均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2)部分停電的工作,對安全距離小于下表規(guī)定的未停電設備,則應裝設臨時遮欄,且其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規(guī)定。
(3)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牢固,并要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35 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絕緣性能,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有關耐壓試驗的要求。
(4)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發(fā)電廠標牌。
(5)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發(fā)電廠標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6)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發(fā)電廠標牌。
(7)室外構架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發(fā)電廠標牌在值班人員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用的鐵架或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構架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8)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發(fā)電廠標牌。